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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作者:厅社文处    文章来源:厅社文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6

     经过半年的申报和专家委员会审定,3月26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湖北省图书馆和武汉图书馆入选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2392种,其中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种、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另有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我省入选42种,在全国位于中等收藏水平。其中竹简入选24种,占简帛类五分之一多,分别为荆门市博物馆13种、荆州市博物馆11种、省博物馆7种;省图书馆入选古籍7部、武汉大学图书馆入选古籍3部、华中师大图书馆入选古籍1部。

     我省所报珍贵古籍均属同种书全国收藏单位不超过4家。湖北省图书馆入选7部为:

     1、礼经会元四卷(宋)叶时撰 元至正25年(1365)刻明重印本

     2、诗经[五]卷 (明)钟惺批点(明)沈春校阅 明泰昌庚申(元年1620)刻本

     3、诗传通释二十卷诗传纲领一卷诗传通释外传纲领一卷(元)刘瑾撰 元至正壬辰(12年1352)刻本

     4、方元长印谱五卷(明)方逢吉篆刻,朱统郑选辑 明万历28年(1620)刻本

     5、新刊性理大全七十卷(明)胡广等撰 明嘉靖31年(1552)刻本

     6、高太史全集十八卷(明)高启著(明)徐庸编,刘景韶校次 明嘉靖间(1552-1566)刻蓝印本

     7、 新编古今事文类聚前集六十卷后集五十卷 续集二十八卷 别集三十二卷 (宋)祝穆撰 新集三十六卷 外集十五卷 (元)付大用编 元泰定3年(1326)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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