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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厅产业处    文章来源:厅产业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7

鄂财教发〔2008〕65号

省财政厅 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

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局:

     为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权益,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设立了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权益,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设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对我省专项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发挥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省级预算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村电影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预算根据年度公益放映场次计划制定,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实际放映场次先放后补、专款专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审计、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支出内容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为县级以下农村地区开展电影公益放映活动。凡为在县级以下农村地区开展电影公益放映而组建的国有、集体、民营、个体的放映队,均可享受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

     第六条 发放标准

     场次补贴的标准为每放映一场农村公益电影补贴150元,其中,贫困县(市)场次补贴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即中央财政负担50元,省级财政负担100元;其他县、市(包括比照县管理财政体制的区)场次补贴由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各负担50元共计150元;城区由中央财政补助50元,省、市、区分别负担20元、50元、30元共计150元。

     第七条 支出内容

     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只允许用于以下项目:

    (一)农村电影放映员劳务费;

    (二)放映设备的折旧费;

    (三)开展电影放映活动所需支付的交通费;

    (四)开展电影放映活动所需支付的影片片租费、版权费。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拨付和发放程序

     第八条 场次统计程序和办法

    (一)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实际放映农村电影公益场次拨付,场次统计标准为:放映一部故事片为一场,科教片累计放映五部次为一场。各电影放映队要填写由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统一印制的“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登记表”(详见附件1),回执单一式三联,分别存放于村委会、电影管理站和乡(镇)财政所备查。

    (二)年度终了,各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局按照“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统计明细表”(详见附件2)和“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3)统计全年的农村电影实际公益放映场次,以各地财政局文号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各城区由各市(州)汇总上报,凡未经省级批准成立的行政区划放映场次由各地自行调整到相应地区。

     第九条 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

    (一)各市(州)、县(市、区)于每年3月份之前将上一年度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实际场次统计汇总,报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审核;

    (二)省财政厅按照各地实际放映场次情况、补贴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下达专项资金;

    (三)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的电影放映场次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用款计划,各地财政部门按照文化部门的支付申请,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给各承担公益放映任务的农村电影放映队。

      第十条 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以万元单位计算,缺口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自行安排解决,结余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继续用于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与惩罚措施

     第十一条 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公示制度。

     第十二条 省财政厅、省文化厅每年将根据工作情况,对实际放映场次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文化部门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拨付及时,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省财政厅和文化厅将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群众监督。省财政厅监督电话为:(027)67818559,省文化厅监督电话为:(027)68892369、68892336。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除限期追回已拨付资金外,取消该地区文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统计数据不实,虚报冒领公益放映场次;

    (二)截留、克扣、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三)违反规定程序发放补贴专项资金;

    (四)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五)财政场次补贴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各地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登记表

     2、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统计明细表

     3、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统计汇总表


附件1:

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登记表

放映单位

放映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放映地点

县(市、区)              乡(镇)              村

放映场地

□大棚放映   □露天放映  □学校放映  □礼堂放映  (请打√)

放映形式

□胶 片      □数 字   (请打√)

故事片

片名

观众

人数

科教片

片名

放映员

群众意见

放映效果:   □很好       □好        □一般  (请打√)

其它意见:

村民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电影管理站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村民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财政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村委会、乡镇财政所、电影管理站

附件2

 

﹡﹡﹡﹡ 年湖北省农村电影

公益性放映场次统计明细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

放映地区

放映时间

电影类型

片名

放映队名称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注:电影类型指数字电影或胶片电影。

附件3

﹡﹡﹡﹡年湖北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场次统计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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