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文化办〔2008〕175号
省文化厅关于抓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资源普查并上报普查资料的通知
各市、县文化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在今年年底结束。为做好普查工作,早在2006年4月,省文化厅就在宜昌召开了全省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并下发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06—2008)》。两年多来,各地积极行动,普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进展很不平衡。为认真深入地做好资源普查和材料上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所谓普查,就是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它要求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普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各地必须认真学习落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扎实、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1、要坚持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切实落实普查工作的全面性要求,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不能重申报、轻普查,更不能以项目申报代替普查。在落实全面性要求的同时,要注意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门类。要充分吸收“十大集成”的成果,参照《湖北省资源普查目录索引》,理清本区域内民间文学和传统表演艺术的重点项目。同时要特别注重“十大集成”之外的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民俗、民间传统知识、民间手工艺技能、传统医药等新门类,力争不漏不缺,普查清楚。二是要突出重点项目。按照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分16大类110多个小类。普查时不能平均用力,面面俱到,一定要在初步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排列出本地区最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特别是濒危的重点项目。三是要突出每个重点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努力将其技艺、艺术、传承谱系、传承机制和传承活动用图、文、音、像等形式完整记录。四是要突出各重点项目的重点传承区域。五是要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实物的收集或征集。 2、要坚持普查步骤,扎实有序推进。《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中已明确规定普查工作的主要步骤为:制定本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调查、摸清线索,制定重点项目具体普查方案,重点项目实地调查采集,普查成果研究和整理(含调查报告、项目分布图、收集实物标本、图文音像记录资料等),组织验收等六个步骤。各地要认真按照这些步骤一一抓好落实,稳扎稳打,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为普查工作有效展开提供坚强保证 1、切实将普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头等大事列入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保护中心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文化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协调,抓好督办,分管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落实;各级保护中心要全力以赴抓普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 2、积极争取,加大投入,为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普查经费应主要用于普查方案的研究制定、普查队伍的学习培训、普查人员差旅、普查设备购置、重点调查对象误工补贴和普查成果的收集汇总。各市、州、县文化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争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作为专项经费拨付到位。要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3、要认真抓好普查队伍建设,搞好学习培训。普查小组要实行领导、专家或专业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相结合。特别要发挥离退休文化工作者、乡镇文化站人员、村文化员、老艺人等的积极作用,组建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普查工作队伍。市、县文化主管部门和保护中心要认真组织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普查手册和省普查方案,了解普查项目的基本知识,明确普查的要求和方法,掌握普查要领,确保普查质量。 三、加强督办指导,按时上报普查成果 1、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工作年底基本完成。2006年以来,宜昌、恩施、潜江等地普查工作进展较快,但也有少数地区至今尚未启动。为确保普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省文化厅、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于八至九月,对全省普查工作进行督办。各市州文化局和保护中心要抓紧时间对所辖县、市、区进行督办检查和指导。省文化厅将把各地普查完成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作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扶持补贴的依据,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全省普查工作加快完成。 2、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今年下半年,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有计划地从普查工作落实较好的市县选调人员组成精干队伍赴部分市州重点指导,并结合相关项目,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基层市县在重点项目普查时,如果人员、设备力量不足,请及时与省保护中心联系,省中心将尽力配合,予以支持。3、按时上报普查资料。今年12月底前,各市州文化局要将本地普查工作报告、重点项目普查报告、《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一览表》上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保护中心对各地进展情况不定期编发信息予以通报。省文化厅将于明年适当时候对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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