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县市荣获国家文化共享工程示范县称号
作者:厅社文处 文章来源:厅社文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7 近日,文化部发文公布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名单,全国360个国家级试点县中有49个县被授予示范县称号。我省当阳、秭归、蕲春、崇阳、安陆、兴山等6个试点县市全部荣获示范县称号。
2006年至2007年,文化部在全国360个县开展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经文化部批准,我省当阳、秭归、蕲春、崇阳、安陆、兴山等6县市被列为国家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单位。一年多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文化、财政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这些地方的共享工程试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止2007年底,6县市共投入建设经费641.3万元,其中,国家投入经费245万元,省财政投入200万元,当地财政投入196.3万元,落实运行经费65.9万元;6县市支中心建设全部达到了国家规定的68万元的建设标准,其所辖73个乡镇全部达到了3万元的建设标准,所辖1566个行政村有85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54.9%)建立了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去年12月,国家文化共享工程督查验收组来我省检查验收,对我省的试点县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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