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潜江市文化局组织召开第二批申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通过了第二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其中,“海马”民间舞蹈、潜江木雕、潜江花灯、潜江四胡四个项目通过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龙湾龙舟调子、冲担锅奎、“二回头”、彩花龙灯等项目通过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潜江市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6年市政府发文公布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收录《徐苟三的故事》《潜江民间谚语》等24个项目,其中“荆州花鼓戏”、“江汉平原皮影戏”、“潜江民歌”三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草把龙灯”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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