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简化工作程序。按照“让规矩程序服从于能办成事、快办成事,在效率和规矩上服从效率,在权限和效果上服从效果”的要求,简化工作程序,减少文来文往。凡是通过当面商洽、会议协调、现场办公、电话签报、网上传递等方式可以办理的事项,尽量采用这些方式办理;对联系沟通工作、反馈征求意见等事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商洽,也可以经领导签批的电话记录、文件处理单或者便函形式回复。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安全保密,加强会签、登记、存档等,防止工作延误和资料散失。 (二)畅通政务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政务值班电话响铃3声之内有人接听,带班和后班人员电话随时能接通;接到上级机关有关人员电话后,力求做到一般事项10分钟内办理、特殊事项3小时内办理回复;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即接即报,并按领导指示进行交办、督办,及时反馈情况。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三)增强时间观念。推行“马上就办、有请必复”的承诺,厅机关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理念,接办任何事项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进入“办”的状态,启动“办”的程序。对各地、各单位的请示事项,承办人员要快办快结,并及时回复办理情况,急件即办即复,一般件不得超过10天;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事项,也要按上述时限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加快公文运转。按照《湖北省文化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比照省政府发文形式,严格控制发文编号,严格控制各个环节运转时间。拟发正式文件的,自草拟稿完成之日起5天内拟办完毕,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可延长至15天;重要会议召开之后3天内要形成相关文字材料;上级机关来文的处理要及时,严禁有文稿滞压、超期未办的事情发生;报送厅领导或者上级机关审批的文件,送审报批环节一般不超过5天,超期未退回的,应及时催办、查询。 严格按照公文制发工作流程,抓紧建设公文运转智能管理系统,尽快熟悉使用已经建成的厅机关OA 办公系统,使尽可能多的公文实行无纸化办理,提高运转速度。 二、严格审核把关,厉行“三少三短” (五)厉行“三少三短”。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的通知》(鄂办发[2008]2号)要求,“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少讲话、讲短话”,认真做好会议、文件和领导活动的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 (六)统筹各项会议。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的要求,统筹安排厅机关各处室各项会议活动,科学合理拟订会议活动方案,严格控制规格、规模,按限定的篇幅起草领导讲话稿,按规定的时间安排汇报、发言,通过提前征求意见、书面汇报和交流等形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七)大力精简文件。按照《公文制发工作规程》和《湖北省文化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比照省政府发文形式,严格控制发数量。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 (八)完善岗位责任制。各处室要围绕厅机关中心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并细化分解到每个人,实行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加强平时考核与记载,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九)创新工作手段。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作用,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厅门户网站上和办公楼公开省文化厅工作职责、处室职能、工作流程及工作人员房间、电话等,做到职责分明、任务明确、便民服务、接受监督。 (十)强化分工协作。强化“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处室之间既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又要协调配合、主动服务,杜绝推诿扯皮、领而不办、办而不力等现象。处室内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一有缺位,及时补位,保证每项任务随时有人接办,通畅运行。 (十一)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承办、谁督办”的原则,加强对上级领导批示事项、请示上级机关办理事项、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决策和议定事项等各类事项的督办,并及时向厅领导报告事项进展情况。要改变单纯依靠电话联系的作法,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督办效率。 四、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长效机制 (十二)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最新下发的《文化部办公厅工作规则》和《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规则》,对《湖北省文化厅工作规则》进行修改;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通过充分调研,对厅机关已制定的73项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厅机关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减少盲目性、随意性。 (十三)推行首问(办)负责制。各地、各单位来人或来电联系工作所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办)责任人。所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处室或经办人。按照“交办视同分工”的原则,对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实行“谁接手、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限时办理、及时回复。 (十四)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坚持凭能力和实绩用人,对忠于职守、扎实工作、清正廉洁、成绩显著的同志要予以重用,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对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营造“戒拖求快、戒漂求实、戒粗求细、戒散求严”的氛围。 五、文明礼貌服务,严谨细致工作 (十五)强化文明服务意识。厅机关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特权思想,端正“传达领导意图而不作指示,协调各方工作而不下命令,调查处理问题而不当钦差,反映基层要求而不是施恩惠”的工作太度。热情接待来机关办事的每一位同志,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使用文明用语,主动提供方便,帮助解决问题,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十六)树立严谨工作作风。对每一项任务,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放过每一个疑问、不疏忽每一处细节、不绕过每一道程序,严防发生任何差错。定期开展清办公室、清办公桌、清抽屉活动,创造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工作环境。 (十七)加强日常管理。厅机关效能建设要从日常工作抓起,从对作息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等的执行情况抓起,从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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