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启动“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攻坚之年。在我省大力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关键时刻,做好2010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全省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促进艺术创作繁荣,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文化法制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大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和合理利用,继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项文化事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31号文件精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实现文化自身发展 文化工作必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自觉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 一是认真抓好31号文件的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是指导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文化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过硬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推动全省文化实现大发展大繁荣。 二是精心编制好全省文化工作“十二五”规划。要按照31号文件的要求,立足于文化省情、市情、县情,按照“高规格、高标准、高起点”的理念,加快文化领域重要指标体系建设,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科学设计,研究编制出既展现宏观远景,又有现实可操作性的“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战略、“两型社会”建设及重大政治和经济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湖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进一步实施落实好部省合作协议,深化合作,争取文化部对我省文化工作的更大支持。 二、繁荣文艺,打造精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鼓励艺术家深入生活,进一步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努力开拓演出、展览市场,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是实施精品引领战略。围绕重大题材、重大节庆、重大活动组织艺术创作,提前谋划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文艺创作,重点抓好《首义儿女》、洪湖交响等剧目的规划和创作。进一步加工打磨舞剧《王昭君》、京剧《生活秀》、儿童剧《古丢丢》、花鼓戏《生命童话》、黄梅戏《李四光》、文曲戏《草鞋老太爷》等重点剧目,确保两台以上剧目入选“九艺节”,并力争取得好成绩。创作一台土家特色题材的黄梅戏。继续抓好“情系神农架”美术创作项目,推动全省美术创作繁荣发展。 二是精心办好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全力以赴组织好我省参加上海世博会系列文艺展演,开展第九届“楚天文华奖”全省戏剧汇演,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力争在全国“群星奖”上取得好成绩。 三是进一步加大地方戏曲保护发展和舞台艺术人才培养力度。使用好地方戏曲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启动地方戏曲音频作品数字化抢救整理工程。组织举办楚剧、花鼓戏音乐研讨会,扎实推进我省地方戏曲保护与发展工作。继续实施我省舞台艺术后继人才培养工程,组织选送优秀青年演员参加中国戏曲学院流派班学习。 四是加强市场营销,努力提高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发挥好文艺作品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大众的作用。认真总结“文化惠民、免费看戏”活动经验,不断创新完善文化惠民的活动方式。积极开展全省专业艺术院团上山下乡演出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三、加快实施进度,强化基础基层,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建并重,“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统筹,以管理和服务为核心,以基层和农村建设为重点,以活动为抓手,以项目为依托,着力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要继续抓住中央保增长、扩内需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强在建项目检查督办,做好 2010年度省级2000万元投资建设1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落实国家发改委2010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补助资金,确保“十一五”期内全省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都实施新建和维修改造。稳步推进城市社区文化站和文化室设备补助工作。努力推进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争取《湖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二是深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完成年度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建设任务,逐步把共享工程建设的重点转移到规范管理和深化服务上来。 三是实现流动舞台车在全省市县专业剧团的全覆盖,谋划流动图书车配送工作。认真做好流动舞台车配发、技术人员培训和使用管理情况考评等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争取早日启动为公共图书馆配置流动图书车的工作。整合全省公共图书馆图书资源,推动送书下乡活动的开展。 四是进一步扩大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程。继续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将博物馆免费开放打造成为我省文化惠民的品牌工程。总结推广区域性图书馆联盟、文献资源共享的典型经验,加大武汉城市圈公共图书馆联盟建设力度,为“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率达到100%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抓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实现主体工程封顶,进入室内装修。加快实施省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制订省博物馆扩建工程规划,实施编钟馆改造。推进武汉辛亥革命博物馆、鄂州博物馆、黄石博物馆建设。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艺术职业教育及及市州级文化馆、图书馆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项目的争取工作。 四、坚持管理与繁荣并重,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根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要求,紧抓市场主体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产业项目建设、交易平台搭建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和新型文化业态。努力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和机制创新,引导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文化市场执法能力。 一是培育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全省动漫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分步建立我省动漫产业公共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培育我省动漫产业龙头企业,推动全省动漫产业加速发展。推动传统文化行业与高科技行业的融合,提升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科技含量与附加值。加大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去奖励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我省文化企业与本地金融机构合作,拓宽渠道,帮助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解决资金难题。组织我省文化企业充分利用“深博会”等国家文化产业博览会交易平台,开展文化信息交流、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以及文化项目招商引资。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评选,通过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开展“优秀原创网络游戏”评选活动,鼓励思想性强、趣味高尚的网络游戏产品开发和运营。 二是规范市场行为,引导文化市场有序发展。制定完善我省游艺娱乐场所和网吧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实现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引导网吧、娱乐、艺术品经营单位转变经营业态,逐步改变粗放式、作坊式经营模式,支持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通过整合、并购、联营等形式,提升规模档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开展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鼓励有实力的社会企业投资建立网吧连锁公司;以推动演出经营产业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武汉城市圈演出联动,促进鄂西生态旅游圈旅游演出市场繁荣;组织举办中南六省(区)演出工作研讨会,协调开展精品剧目跨省巡演活动,盘活我省演出市场资源。开展第三届“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十佳乡镇”评选活动,引导和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文化市场执法水平。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网吧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和动漫产品的内容监管,开展“净化行动”,依法查处网络文化市场和动漫市场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存在暴力、色情、淫秽等违法内容的网络娱乐产品和动漫产品;开展“一案一评”活动,奖励办案有功集体。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2期文化市场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绩效考评机制、督察机制和激励机制,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竞赛活动和评选优秀执法案卷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形象好的文化执法队伍。 五、整合资源,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外文化交流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密切配合我省对外开放战略,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优势,不断挖掘潜力,拓宽渠道,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湖北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的全局。 一是精心组织重点文化交流活动。完成湖北艺术团赴埃塞俄比亚、贝宁、毛里求斯和法国海外省留尼汪访问演出任务,为发展中非友谊,打造“欢乐春节”文化活动品牌作出贡献。组织好第七届湖北武汉·台湾周文化交流活动。举办第九届中国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做好2011年悉尼春节大巡游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是梳理和整合全省对外文化交流资源,建立文化交流项目资料库。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沟通与联系,认真研究国际文化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实施我省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推动我省文化产品更好更多地“走出去”。积极争取国家文化部更多的支持,使我省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有机融入国家整体对外文化工作“一盘棋”的大格局之中。 六、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努力将文化遗产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机遇,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客观要求,将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好文化遗产服务当代的作用。 一是科学编制文物保护项目及经费需求“十二五”规划。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阶段省级检查验收,召开“三普”先进表彰会,确保我省普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全面转入“资料整理”阶段。 二是落实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实施和维修工作。重点抓好荆州城墙、盘龙城遗址、龙港革命旧址等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实施;落实武当山玉虚宫大殿修复,“八七”会议旧址、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红安吴氏祠等的维修工作。启动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议员公所旧址复建工程和旧址主楼维修与环境整治,积极开展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实施三峡湖北库区后续文物保护规划,做好湖北库区消落区和生态屏障区的文物保护;做好屈原祠陈列布展和凤凰山文物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和整体对外开放工作。进一步落实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考古发掘项目抢救性保护;确定遇真宫保护方案,确定地面文物搬迁复建选址,并进行施工设计;全面完成引江济汉、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文物抢救保护工作,重点抓好严仓墓群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程序,优先完成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的文物保护任务。继续做好熊家冢墓地考古发掘和现场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加强文物安防设施建设,开展文物单位安全大检查。认真试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完善文物保护安全应急预案,打击文物犯罪,确保文物安全。 五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结分析全省非遗普查工作,厘清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状况,筹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编辑出版“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争取早日出台《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我省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工作,对部分重点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开展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命名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组织选调优秀节目,参加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演。 六是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文化遗产服务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配合“两圈一带”战略,把大遗址保护与发展区域经济、提高人居生活质量结合起来,规划、打造若干个大遗址主题公园。积极利用文物普查成果,对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乡土建筑等文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推出新的“文化旅游线路”。依托博物馆藏品,开展文化产品开发经营。以“端午节”成功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为契机,结合“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组织举办湖北省端午民俗文化节。 七是按照“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和“十一五”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要求,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普查等保护工作,加大对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和珍贵古籍名录的保护力度,完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 七、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做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人才培养工作 改革是文化工作的动力源泉,人才是文化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要求,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促进文化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实施文艺人才培养工程。 一是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围绕培育新型市场主体,重点完成湖北音像艺术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带动全系统转企改制取得新进展。推动出台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营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演艺、音像、娱乐、艺术品等产业的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会同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意见》,省直着力抓好省话剧院转企改制工作,各市、州要选择1至2个县进行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开。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和股份制改造,打造跨所有制、跨业态的大中型演艺企业。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财税、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险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为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竞争和激励机制,搞活用人和分配机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事业单位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四是继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做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工作,并依照职责权限,切实履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指导、推动市、县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要求,抓紧整合形成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建立一套协调有序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完善一个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五是进一步做好省文化厅、省文物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省政府批复的省文化厅“三定”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权责统一、精简高效、充满活力的适应文化改革与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做好省文物局“三定”规定的拟订和上报工作。 六是认真抓好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省文化厅“人才培养工程”2010年度实施方案》,着力抓好文化领域的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宣传,开展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打造人才品牌,以此带动整个文艺人才梯队建设,形成一支庞大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实施“荆楚农村基层文化骨干万人培训计划”,大力培养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等农民文化骨干,加强对具有特殊技能的农村文化人才的扶持,引领农村文化人才发展特色文化事业。坚持特色立校,努力提升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和全省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全省文化发展培育急需人才。 八、加强文化系统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文化工作水平 以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主线,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拓创新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以省图书馆新馆建设为重点,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成果,切实推进文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文化建设。做好文明创建、“五五”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设“文明单位”、“法治单位”、“平安单位”。做好计划生育、电子政务、机要保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8件大事:1、贯彻落实31号文件精神,精心编制全省文化工作“十二五”规划。2、抓好省图书馆新馆建设、省博物馆编钟馆改造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3、落实年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投资任务,确保“十一五”期内全省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都实施新建和维修改造。4、办好第九届“楚天文华奖”全省戏剧汇演和湖北省端午民俗文化节活动。5、完成湖北艺术团赴非洲访问演出任务,筹备策划2011年悉尼春节大巡游活动。6、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政策措施,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加速发展。7、积极稳妥地做好省话剧院和湖北音像艺术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8、组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切实履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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